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小孩入读蓝田五星小学条件

  • 问政网友:15328332742
  • 问政对象: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19-10-18 08:41:13

小孩今年3岁半,读蓝田五彩阳光幼儿园,想咨询读江阳区小学条件,媳妇是纳溪区新乐户口,我是泸县户口,我们两人长期在泸州上班,于2014年在蓝田天远红树湾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上有我本人名字和父母名字,无媳妇名字(婚前购买),小孩读书需要怎样办理才能入读江阳区学校?谢谢了哈

问政跟踪
  • 1 2019-10-18
    08:41:13
    15328332742 已问政
  • 2 2019-10-21
    09:50:28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3 2019-10-23
    16:23:02
    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19-10-23 16:23:02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回复

网友,你好!

    根据《江阳区2019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户籍在江阳区或2019年5月30日前在江阳区已购房还未迁入户籍的房屋产权人子女(含以应入学儿童名义购房;购房特指购买商品住宅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同拥有的,以购房人拥有51%以上房屋产权为准,购房人共有房屋产权少于51%的,不纳入招生对象),均属招生对象。
     如您所拥有的房屋产权比例不足51%,需将孩子的户籍迁入该购房处方可报名入学。
     如家长还有疑问可咨询区教体局教育股,电话:3123591

感谢您对江阳教育的关注。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