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合江荔城华府物业每月收取电损和水损费是否合理?
- 问政网友:howard
- 问政对象:合江县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19-10-23 10:21:36
请问合江荔城华府物业每月收取业主水损和电损费用是否合理?其他小区没有收电损和水损费用的情况。电力公司和水务公司在核定电水价格时物价部门已经考虑了合理的损耗,出现不合理损耗属于企业管理问题,与业主无关。并且物业公司收取的水损和电损的标准也没有明确公示。所以,业主最终只需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水电费标准缴费,不用负担水损、电损,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不合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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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3
10:21:36 howard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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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4
11:24:13 合江县市场监管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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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4
10:29:03 合江县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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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4
10:29:42 合江县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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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19-11-04 10:29:42
市民朋友:
您好,您在泸州新闻网上反映的“合江荔城华府物业每月收取电损和水损费是否合理”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局执法人员对您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1、您反映的水损费用实际上是二次供水产生的电耗分摊,根据《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泸州市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规范城市高层建筑二次供水加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泸市发改 价资[2013]887号)文件规定,该费用是合理的。(文件附后)
2、合江县城区因电力体制历史原因,大部门小区用电计费目前还是沿用原发改局核定的总表电价计量收费,即小区或单元计量总表与分表之间的电损可按实分摊给业主。荔城华府物业公司已将每月的总分表电量和电损分摊情况进行了公示。
3、目前电力公司正在进行城区户表改造工程,改造后实行一户一表预付费用电。今年城区有3万户到户表改造计划,按其工作安排,合江县荔城华府将于近期实行一户一表预付费用电,届时就不存在电损分摊的问题了。我局已要求电力公司抓紧实施,尽快实行一户一表预付费用电,从根本上解决电损分摊问题。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