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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农村户口在泸州购房迁户申请补助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黑白记忆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9-10-23 16:41:08

你好,我是叙永县农村户口,2017年在蓝田春天里购买一套三期的住房,到现在开发商还没有交房,怕过了购房补助申请提交的日期,而得不到转户口每人2万的补助,所以有点但心。 能告知补助申请确切的到期日期和在哪里提交申请的地址和所需材料吗?

问政跟踪
  • 1 2019-10-23
    16:41:08
    黑白记忆 已问政
  • 2 2019-10-24
    09:07:44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3 2019-10-24
    09:53:39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9-10-24 09:53:39

江阳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

根据泸市公〔2017〕111 号的规定:补助对象。在我市城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将户籍迁入购房所在地的我市农村居民(不含征地拆迁转移人口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查

档证明(原件)。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5、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的证明》 (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