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落户政策证明开具
- 问政网友:无奈风飞絮
- 问政对象:市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19-10-24 09:14:25
根据(泸州市促进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十条措施)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我市农村居民在市内城镇新落户的,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并备案固化。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请问这个证明是由新落户地址公安局开具还是转入前地址公安局开具?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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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4
09:14:25 无奈风飞絮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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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4
10:47:50 市公安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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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4
11:08:04 市公安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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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19-10-24 11:08:04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的来件我局已收悉,现就您的提问回复如下:
该证明由迁入地派出所出具。
泸州市促进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十条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可登陆酒城住建查询。
酒城住建网址:http://zjj.luzhou.gov.cn/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