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农村低保条件
- 问政网友:搬砖哥
- 问政对象:合江县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19-10-24 12:13:01
县领导你们好!我是一名80后农村独生子,我母亲因患糖尿病至脑梗死后瘫痪且散失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经残疾鉴定为二级,父亲又因原来的石匠患有尘肺病。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低保不到一年又被停掉了。它和我在合江有一套房子和一个车位有联糸吗?烦请领导们给我正面回答,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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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4
12:13:01 搬砖哥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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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4
19:46:46 合江县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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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14:50:20 合江县民政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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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19-11-05 14:50:20
网民朋友:
你好!关于你咨询农村低保条件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凡持有泸州市户口的城乡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泸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低保坚持动态管理,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具体情况你可向当地政府社事办咨询。
合江县民政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