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泸县农村自来水收费每季度加收2方水费是否合理
- 问政网友:vic
- 问政对象:泸县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19-10-31 08:37:07
泸县天兴镇农村自来水不管用不用,用多少,均按每季度实用水量加收2方水费,不知是否有相关规定?实际也不具有合理性,长途供水损耗计算后可适当增加水费单价并按照实际用量计费才更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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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1
08:37:07 vic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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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1
10:42:23 泸县市场监管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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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1
14:10:37 泸县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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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1
16:57:45 泸县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19-11-01 16:57:45
尊敬的vic:
您好!接到您的问政后,我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天兴镇自来水属于泸县顺通水务有限公司供区,农村自来水费收取分总表结算和户表结算两种方式。根据《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村镇集中供水设施,以总表结算的,总表及总表水源侧的供水设施由供水单位负责管理,总表用户侧的供水设施由用水户负责管理。
对于总表结算的农村用户,供水企业通常会与村委会签订《供用水合同》,约定自来水费按总表结算,自来水公司按总表计方收取水费。分户水费由村委会采取“一事一议”聘请他人代收代缴,由于总表和分户表间会产生一定损耗,加上用户需要支付代收费人员一定的劳务费,损耗和代收费人员劳务费一般采取按实分摊、固定金额等方式收取。由于您所留电话关机,无法确定您所在村以及您村自来水的具体收费方式。
如果用户长时间无人居住,建议向抄表员或自来水公司报停。如果您仍有疑问,建议向村委会咨询,也可以拨打我局价格监督举报电话0830-8191992。
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