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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枧槽苗族乡双河村双挂钩政策

  • 问政网友:547184861
  • 问政对象:枧槽苗族乡
  • 提问时间:2019-11-01 08:56:03

我是枧槽乡双河村五社村民位于小弯子的老旧房屋已参加双挂勾项目,因房子是多户房,我们一致同意拆,因我们都在外务工,村干部说我们面积不够宽,所以不拆,因拆房公司是按8000元一亩,而我们的宅地太少。他们说不能按户而要面积够宽,因我们都在外务工,去年老人在家也去村委签了协议。我也知道连房户要一致同意,但我们也同意了,干部对张三说李四不同意,对李四又说张三不同意。

问政跟踪
  • 1 2019-11-01
    08:56:03
    547184861 已问政
  • 2 2019-11-12
    08:55:35
    枧槽苗族乡 已受理
  • 3 2019-11-12
    09:13:13
    枧槽苗族乡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枧槽苗族乡
  • 回复时间:2019-11-12 09:13:13

    网友您好!根据《叙永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叙府办函〔2017〕20号)规定,针对货币化安置农户制定以下具体补偿方案。

    一、补偿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叙永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实施对象及条件。

    (二)拆旧区农户自愿到城镇居住,同意退出其在农村的宅基地的。

    (三)参与挂钩项目的农户(含户口本内人员)已在城镇购买商品房且能提供购买商品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参与挂钩项目的农户(含户口本内人员)拟在城镇购买商品房。

    (五)参与挂钩项目的农户与直系亲属同住且能提供寄居证明。

    二、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符合规定的农户以户为单位进行补偿,补偿范围包括房屋、晒坝、林盘及其他构建附着物。

    (二)对符合满足货币安置的农户无论房屋大小、结构类型根据《叙永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按照每户2.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如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手机15908460211进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