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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三江村房屋确权登记

  • 问政网友:dengyong
  • 问政对象:新乐镇
  • 提问时间:2019-11-01 14:21:17

本人是三江村的村民,于08年结婚后和父母分户,由于当时住房不够,在原有住房的旁边新修了一点住房,由于当时没有申请本人名下的宅基地,现在能否把以前我自建那个房子的地申请为我名下的农村宅基地。

问政跟踪
  • 1 2019-11-01
    14:21:17
    dengyong 已问政
  • 2 2019-11-05
    14:02:12
    新乐镇 已受理
  • 3 2019-11-05
    14:04:04
    新乐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新乐镇
  • 回复时间:2019-11-05 14:04:04

纳溪区新乐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回复如下。

您的情况符合一户一宅的宅基地要求,请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原土地使用证到我镇国土所补办相关手续后,办理房屋确权登记。

感谢您对新乐政府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若还有疑问,可请再联系新乐镇国土所:4280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