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三江村房屋确权登记
- 问政网友:dengyong
- 问政对象:新乐镇
- 提问时间:2019-11-01 14:21:17
本人是三江村的村民,于08年结婚后和父母分户,由于当时住房不够,在原有住房的旁边新修了一点住房,由于当时没有申请本人名下的宅基地,现在能否把以前我自建那个房子的地申请为我名下的农村宅基地。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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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1
14:21:17 dengyong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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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14:02:12 新乐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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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14:04:04 新乐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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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新乐镇
- 回复时间:2019-11-05 14:04:04
纳溪区新乐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回复如下。
您的情况符合一户一宅的宅基地要求,请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原土地使用证到我镇国土所补办相关手续后,办理房屋确权登记。
感谢您对新乐政府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若还有疑问,可请再联系新乐镇国土所:42806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