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农村户口到城区购房迁户补贴政策
- 问政网友:小哎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9-11-01 15:59:38
您好!18年3月在江阳区康城路购买了翡翠滨江的房子,交房时间为2021年2月。因为孩子明年读小学,为了读书方便将叙永农村户口迁到房子所在地,但是目前矿场户籍管理处说是没有门牌号不能迁到房子上,只能迁到矿场集体户口。请问:如果迁到矿场集体户口享受农村迁城市户口补贴吗?同时,康城路翡翠滨江属于主城区吗?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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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1
15:59:38 小哎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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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1
11:09:45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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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1
11:18:26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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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9-11-11 11:18:26
江阳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
根据泸市公〔2017〕111 号关于印发泸州市促进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十条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您符合该项补贴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查
档证明(原件)。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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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的证明》 (收原件 )。
请将上述资料准备齐全提交到江阳区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