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特兴镇奎峰村征地赔偿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快站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5-01-29 00:01:00
我家在特兴镇奎峰村,我几年前想办养猪的养殖证,但是有关部门告诉我说,特兴镇已经被规划为临港产业区不能办理养殖证了,建议我办理养殖营业执照。我想问问,奎峰村如果被征地,那么养殖证和营业执照的赔付是否有区别?标准又是什么?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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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9
00:01:00 快站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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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3
12:20:09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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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3
12:42:37 龙马潭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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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5-02-03 12:42:37
特兴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朋友,您好!
您咨询“特兴镇奎峰村征地赔偿有关问题”的留言收悉,经咨询相关部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凡种养殖生产用房按照规定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根据建筑结构情况,按照《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泸市府发[2012]26号)附件2进行赔付。对生猪搬迁、母猪补偿等根据实际数量进行赔偿结付。若有疑问,请咨询国土部门,电话:2522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