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古蔺烟叶仓储管理中心扣留证件
- 问政网友:杨金正
- 问政对象: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 提问时间:2019-11-05 12:57:42
本人杨金正,2018年9月在古蔺烟叶仓储管理中心(原古蔺复烤厂)开叉车,由于管理人员周兴口头承诺支付六个月工资完成本年度烟叶叉运工作,却只支付了四个月工资,不守诚信,造成今年本人不愿去开叉车,而古蔺烟叶仓储管理中心却恶意扣留本人叉车操作证,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望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此事,还本人一个公道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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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12:57:42 杨金正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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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5
15:17:16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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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8
11:42:12 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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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 回复时间:2019-11-08 11:42:12
尊敬的杨先生:
您好!
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公司)立即转办下辖烟叶营销科。烟叶营销科接到转办后当天赴古蔺仓储管理中心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古蔺烟叶仓储管理中心在每年收购季节会对所有工种工资单价和计算方式在用工前公示,任何人无权作出工资单独承诺。你曾从事的叉车操作工种属于计时工作,按实际天数计算工资,翻查2018年考勤记录,您只有4个月(9-12月)考勤记录,古蔺烟叶仓储管理中心已按实支付,未发现拖欠工资的行为,相关人员对您进行了解释。
关于叉车证照管理,古蔺烟叶仓储管理中心所有叉车均为库内使用,因此对叉车证照实行统一办理、审证、集中存档管理,现已将叉车证退还了您本人并完善了交接手续。希望您对处理结果感到满意。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
泸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2019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