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提取政策
- 问政网友:葳蕤叶儿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9-11-06 10:14:15
请问夫妻名下两套住房,一套全款,一套贷款。贷款的住房卖掉后,买新的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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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10:14:15 葳蕤叶儿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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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7
15:52:06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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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2
16:38:4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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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9-11-12 16:38: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11月6日咨询的信件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沟通联系,您咨询的是商业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提取公积金的问题。按照现有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 缴存职工及配偶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第二套住房)的,仅限于正常还贷满12个月以后,可申请按年提取不超过上年还贷总额(包含提前还款部分)的公积金。
注:住房套数的认定以缴存职工家庭为单位,在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网核查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职工家庭指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直属业务部:3108164 2361331 3102791 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4213698 泸县管理部:8183975 合江县管理部: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7211062
更多信息请登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zfgjj.luzhou.gov.cn/”、
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微博公众号“泸州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