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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酒城美庐小区物业收费是否合理

  • 问政网友:15892244088
  • 问政对象: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19-11-07 17:03:34

现酒城美庐已开始交房,但从房产公司交房流程,需支付物业管理相关费用后,才交房。且物业收费出现重复收费现象,见下图。请问一下相关部门,这样收费合理么?

问政跟踪
  • 1 2019-11-07
    17:03:34
    15892244088 已问政
  • 2 2019-11-12
    10:02:29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转交
  • 3 2019-11-18
    10:17:04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4 2019-11-18
    10:17:20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19-11-18 10:17:20

市民朋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江阳区发改局、江阳区住建局《关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泸江发改价格〔2013〕5号)文件精神:“1、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1.50元∕平方米·月;2、住宅装修期间,由物业服务机构收取的装修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清运的),在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标准(装修服务费≤3.50元∕平方米、装修垃圾清运费≤2.50元∕平方米)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具体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机构收取了以上费用后,不得再收取装修工出入证工本费、电梯使用费、楼道维护费等其他费用。……”酒城美庐物业管理机构“四川中恒尚雅物业有限公司”公示的收费标准中,装修敲墙建渣费、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不应收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我局执法人员向四川中恒尚雅物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泸江市监责字〔2019〕1107号),要求其立即停止收取装修敲墙建渣费、装修工人出入证工本费押金。关于装修保证金的问题,根据《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局关于在主城区物业住宅小区开展乱搭乱建整治工作的实施细则》之规定,装修期间可以收取2000元作为装修保证金,待装修完成后,没有违反乱搭乱建相关规定,予以退还。11月7日9:33,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你告知以上处理情况。

       感谢你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支持,祝你生活愉快!

 

                     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