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认定延续工龄开社保证明建议简化相应程序
- 问政网友:贝壳环保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1-30 09:37:55
您好:由于考入纳溪区的事业单位工作,需要进行连续工龄认定。但发现一个很困难的事实,人社局在办理连续工龄认定的时候,需要开具缴纳社保证明,这点倒无可厚非,但要求必须使用这边规定格式的证明,并在原缴纳社保地的社保局盖章,这个就有点难为人了。第一,有些人进入单位之前是在很远地方上班的,人走茶凉,原单位根本就不愿意配合去盖这个章。第二,很多人缴纳社保就有社保卡,而且可以在网上查询缴费详细情况,但这些真实材料,在人社局就得不到承认,非要使用他们规定的证明格式,这有点属于办事思维僵化,处理事情不灵活了。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很多外地的社保局,本身在网上可以提供缴纳保险的证明,所以根本就不对外盖章了,更别提拿着这边写好的证明去盖章了。
以上是自身的切身体会,建议有关部门简化相应程序,对相关事务的处理稍显灵活,方便大家,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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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30
09:37:55 贝壳环保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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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30
15:52:19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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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30
18:10:03 纳溪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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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0
08:52:18 贝壳环保 已评价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1-30 18:10:03
纳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你好!收到你提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对你的建议作如下回复:
根据泸市人[2006]128号第一条规定:“曾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的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后,原从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时间与被录(聘)用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原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起始时间为其参加工作时间。”这就需要原从业单位所在区域的社保局出具证明。因此:
一、所需证明不是由原单位出具,而是原从业单位所在区域的社保局。我区社保局平时就积极为群众服务,及时出具证明。希望网友与原从业单位所在区域的社保局及时联系,相信会得到证明。如果当地社保局仍不出具证明,可来我局讲明相关情况,由我局出面与当地社保局联系。
二、我局从未要求必须按固定的格式提供证明,只要本人提供的资料能证明是原从业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且有当地社保 部门的签章即可。
三、据我区社保局介绍,社保卡、社保局自身网站都不能查阅异地缴费记录。
感谢你对纳溪区人社事业的关注。如需进一步了解认定连续工龄方面的政策,请电话咨询纳溪区人社局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股,联系电话:0830-4217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