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叙永大环商城天堂鸟入口处私设停车场经营收费
- 问政网友:18384395117
- 问政对象:叙永县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19-11-07 20:45:25
叙永大环商城天堂鸟入口处权属小区公共区域,有人却在此处擅自设置停车场,无证经营还强行索取停车费,请相关部门处理,净化社会环境。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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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7
20:45:25 18384395117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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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6
10:09:50 叙永县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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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7
17:33:53 叙永县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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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19-11-27 17:33:53
市民朋友:
你好,你反映的叙永大环商城天堂鸟入口处私设停车场经营收费问题收悉,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现场查看,叙永大环商城天堂鸟入口处属于公共通道,该处由私人通过划线的方式设置了几个小轿车停车位,此处属于公共区域,不能通过私人设置停车位的方式进行经营收费。
根据《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需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停车位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规划,统一设置,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停车位”以及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设置停车场、停车位的,责令恢复原状;拒不恢复的,没收设施设备和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建议向县综合执法局反映该问题。
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