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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云锦镇申请低保问题

  • 问政网友:有话要问
  • 问政对象:云锦镇
  • 提问时间:2019-11-12 10:42:00

亲爱的政府领导你们好!在百忙之中打挠你们!我今查出患有胃巴雷特食管病需高手术费,需长期服药,控制病情,医生说不然有癌变可能!我是一个80后,又是独生子女,上有三个六十岁以上老人,母亲患有眩晕症风湿麻木胃病已严重,父亲患有腰尖盘突出无经济来源,下有两个孩子上学花钱,我作为家里唯一打工挣钱主力,却患上这病,不能从事体力活,我是云锦镇黄泥堡7社120号农民罗桃有检查报告情况属实,望领导批准申请低保!

问政跟踪
  • 1 2019-11-12
    10:42:00
    有话要问 已问政
  • 2 2019-11-13
    10:00:15
    云锦镇 已受理
  • 3 2019-11-13
    10:07:26
    云锦镇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云锦镇
  • 回复时间:2019-11-13 10:07:26

泸县云锦镇人民政府

关于咨询云锦镇申请低保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关于咨询云锦镇申请低保问题的网络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低保申报由个人向政府提出申请,交于村上,经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报县民政局审批。

    一、低保申报的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线的可以申请全家低保。

2、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家庭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一)家庭成员因患有癌症、尿毒症、白血病、先心病、脑瘫等重特大疾病,导致刚性支出高于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二)年满18周岁,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本人无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固定收入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三)子女常年渺无音讯、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老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获得低保: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经营性大型农机具、经营性房屋,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24倍的;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当地住房保障标准两倍的;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企业法人代表”,并正在从事经营活动,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三)家庭人均现金资产(含储蓄存款及利息)和持有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含家庭拥有的高档收藏品)总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24倍的;
  (四)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致使家庭月(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
  (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劳动生产的;
  (六)拒绝配合低保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
  (七)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虚假证明的;
  (八)通过离婚、赠与等形式放弃或转让应得财产份额,或放弃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等经济利益的;
  (九)在监狱内服刑人员;
  (十)人为闲置承包土地、山林的家庭;
  (十一)特困救助供养对象;
  (十二)其他经县(区)民政部门规定不能获得低保的。

    三、申请低保所需资料:

    户口本复印件、低保申请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患病出院证、出院结算单、医药发票,如有残疾的需要残疾证复印件,家庭人员的收入情况承诺或者证明,申报人的社保卡复印件。

    非常感谢您对云锦镇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如仍有疑问,请咨询云锦镇社事办:0830-879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