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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家庭农场(养猪场)问题

  • 问政网友:jbak
  • 问政对象: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19-11-13 00:11:49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你好,我外出打工12年回乡待业,看到生猪供应紧张,准备在家(西岸村8组)利用老家周围山地发展养猪业以维持一家人生计,希望与当地的龙头畜牧企业合作发展一个家庭农场(养猪场),想咨询一下目前的政策,需要办些什么手续?以及有没有相应的扶持,在养殖数量和规模方面有没有要求?在建猪舍方面需要哪些审批手续?当地有没有相关这种龙头企业可以合作?希望相关部门可以帮忙协助我回乡创业,望回复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9-11-13
    00:11:49
    jbak 已问政
  • 2 2019-11-21
    10:58:24
    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3 2019-11-22
    17:36:48
    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19-11-22 17:36:48

问政网友:

首先欢迎你回乡创业,经过整理,你咨询家庭农场(养猪场)问题回复如下:

一、在建猪舍方面需要审批的手续。

凡在适养区内新建养殖场的,首先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申请表和设施农用地备案表(两个表可在各镇街国土所或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窗口获取),经所在地村民小组、村委会初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再报环保主管部门环评审批和农业主管部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通过后,再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用地审核备案。凡未按程序审核备案的养殖场,不得开工建设。

二、养猪场场地的选择条件。

1.可具体咨询属地镇街,在江阳区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长江、沱江(江阳区段)设计洪水位以下及以上100米范围,大洞桥河、久桥河、丰光河、南井河、米溪沟、合龙溪、倒流河、大桥河、利水河设计洪水位以上30米范围属于禁养区,禁止建设养殖场。

2.修建养殖场的选址、布局、设施设备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

三、适养区内新建的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小区)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具体咨询区环境保护局),具体可参见《关于印发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九条措施的通知》(川农〔2019〕99号)

四、目前生猪养殖政策。

1.实施能繁母猪财政补贴,对全区能繁母猪建档立卡,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给予区级财政补贴200元/头。

2.对新开工建设设计存栏能力500头以上且年实际出栏达到1000头以上,未享受过各级政府直接补贴的市级以上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场,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3.推出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的附加险,保额为500元/头,保费为25元/头/年,保费按财政补贴95%,养殖户自交5%比例分摊。

4.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用于生猪产业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按基准贷款利率给予一年的贴息补助。

五、在养殖数量和规模方面有没有要求?当地有没有相关这种龙头企业可以合作?

我区主要以推进生猪存栏500头,出栏1000头的标准化规模养殖为主,适度发展养殖专业户。积极支持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发展“公司+家庭农场”的生猪寄养模式,鼓励养殖龙头企业立体式养殖和小区集约化养殖,促进我区生猪养殖由小散养殖为主快速向规模化、标准化转型升级。业主可自行选择和温氏、巨星等龙头企业合作

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咨询或不明白的地方请电话咨询:区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发展与园区股,电话:3123646。

 

 

 

泸州市江阳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