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蓝田一商品房违规交房以及整改问题
- 问政网友:quancz
- 问政对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5-01-31 13:36:51
各局相关领导:
你们好!
本人为融豪翡翠城业主,前段时间咨询融豪翡翠城违规交房事宜,已得到相关部门回复,本人表示十分感谢,(http://wen.lzep.cn/wen/8237.html)
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明确。
1. 昨日致电翡翠城询问整改情况,开发商相关人员表示很惊讶,不知道整改什么,请问相关整改通知是否已落实?整改期限为多久?
2.关于阳台推拉门事宜,现已明确开发商未安装与设计图纸不符,但昨日询问开发商相关人员时,他们表示,我们未到售楼部签字登记安装推拉门,我就奇怪了,安装推拉门是建筑已经设计好安装的,为何要到售楼部登记后才能安装?而且我从未接到过开发商相关人员来电询问是否安装推拉门的通知。作为业主,实为愤怒 !
3.昨日询问 泸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得到 该处楼盘仍未获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且不说该开发商违规交房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仅按照合同约定,延期交房将按照每天赔付房款总价的万分之一赔偿给业主,该条约定是由哪个部门来敦促开发商履行?在一部分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欺骗业主收房,给部分业主造成损失应如何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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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31
13:36:51 quancz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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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7
10:40:52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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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7
10:42:0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5-02-17 10:42:04
网友你好, 1、针对阳台推拉门未安装等问题,我站已发整改通知单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对此开发商已在逐步整改中。请业主及时与开发商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对此问题进行处理。2、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规范要求,客厅与阳台的推拉门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业主可要求开发企业按设计文件要求安装推拉门。如业主根据自身装修风格要求自行安装,并与开发单位达成相关协议,在均无异议的情况下,可交房。如业主未与开发单位达成相关协议,可要求开发单位按设计文件要求安装客厅与阳台的推拉门。3.关于开发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延期交房,建议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