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泸县教师辞职流程
- 问政网友:sqq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1-31 18:24:44
本人是泸县某乡镇的公办在职教师,因个人原因现在需辞职,咨询具体流程是什么?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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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31
18:24:44 sqq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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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2
10:14:07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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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2
15:49:21 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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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2-12 15:49:21
泸县教育局回复
网友“sqq”,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发表《咨询泸县教师辞职流程》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文件规定,泸县事业单位于2004年实行聘用制管理,个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果本人不想在单位工作,个人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辞职是原来的说法。
2.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聘用单位。个人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程序根据泸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泸州市事业单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程序(试行)的通知》(泸市人办〔2008〕77号)文件规定,在聘期内,个人以书面形式单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单位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在10日内填写《泸州市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备案表》并报主管部门审批。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发给个人《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在聘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单位将《泸州市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备案表》报人社部门备案审查。经备案审查后,及时办理下编和工资基金核减等手续。单位不同意或主管部门不批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受聘人员的书面通知后30日内将不同意的答复意见送达受聘人员并告之理由。
以上回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联系电话0830-8190144向我局人事股咨询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