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东新中学在2014年工资晋级的情况反映
- 问政网友:王坤子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2-01 17:21:09
东新中学在2014年工资晋级中
王坤子受不公正对待的情况反映
2015年1月28日。古蔺县教育局领导对王坤反映的问题作了调查。王坤子提出问题如下:
1、学校针对王坤子出补充意见实际上是利用职权针对个人施行打击报复。如果不出补充意见按照东新中学实际情况是应该王坤子享有的权益。就因为这样才出了补充意见。出补充意见同时也证明按照东新中学实际情况是应该王坤子享有的权益。
2、教育局的处理实际上是违背了东新中学的实际情况。教育局采取挖字眼来袒护东新中学。东新中学一直以来是以9档进8档作为任现职。而且当到学校领导的面我部清楚过,因为我想加支教的2分。
3、关于签字问题:教育局领导说明签字只是反映以这种方式打分的结果,不代表整个事情的处理结果,出于尊重上级。
整个事情流程可以看出学校是专门针对个人,这种情况在学校长期以来就是这样,根本不公开公正。评优选先、晋升晋级,想给谁就给谁。整个事情流程如下:
1、学校以往在工资晋级上的打分项目:
(1)工龄、校龄加分;
(2)任现职以来业绩加分;
(3)任现职加分年限为上一级工资到下一级工资的时间段。
注:小等级晋升任现职时间段问题,一是学校以往就是从上一级工资到下一级工资的时间段;二是我当面向许绍江李守强二位校长亲自问过,因为当时我想加曾经支教的2分。
2、2014年王坤子的工资需9级晋升到8级时,打分项目为:
任现职成绩加分(2012年春、2013年春的教学成绩)。
注:此次打分,学校未执行上级教育局6月份文件、人社局等有关增资规定:未宣传发动,未制定方案,未通知到涉及切身利益的本人,未公开公示。居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背客观事实情况。就没有工龄、校龄加分。学校在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追问之下,临时出了个补充意见,并盖上学校公章,不加工龄、校龄分。如果加上工龄校龄分,王坤子的工资就该9级晋升到8级。对此,我本人不服。向学校反映,向教育局信访办和人事股当面反映之后,2014年10月13日,人事股王志强股长到学校解决此问题,认为王坤子的反映是合理的,责令学校废除补充意见,要求加上工龄校龄分。
3、如果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正常打分,是应该我晋级的。结果学校改变了任现职时间,违背以往的任现职规定,不按照9档进8档时间段作为任现职打分,而是以10档进8档作为任现职打分。这根本不符合以往的打分规定和我当面亲自问的实际情况。整去整来始终违背学校以往实际,还是专门针对个人,打击报复个人。
4、我再次向教育局纪检监察反应了学校对我的不公正对待。监察办还是以从中一作为任现职方式打分。打分之后监察办要求我签字。向我说明只是证明以这种方式打分的结果。并不影响事情的处理结果。我声明:我不认可这种方式打分;我不认可以这种方式作为我小等级晋升的依据;同时,当时我要求得到教育局书面处理结果。
(注:教育局没有按照学校9档进8档作为任现职打分,而是以10档到8档这一阶段作为任现职时间,我不服。)
5、2014年11月19日,我打电话教育局信访办及教育局办公室并以电子邮件形式书面反应了仍然受到不公正待遇情况。
6、2015年1月20日,教育局人事徐老师作出了电话回复。
7、2015年1月28日,教育局领导做了调查,依然袒护学校,不改正错误。
事情经过:2014年10月9日,我找学校会计查询工资岗位等级,得知9级。而我应该是8级。
10月10日到学校办公室查询我的工资岗位等级问题。要求查看有关岗位晋升的有关资料及打分细节情况。副校长李守强从柜子里面拿一个东新岗位设置方案给我看(无补充意见)。我要求看评聘方案和古教发(2011)396号文件。李守强告知我到教育局查阅396号文件。评聘方案叫我到底楼找办公室主任刘勇处。我到底楼刘勇不在。我返回二楼找校长许绍江。他才从旁边拿评聘方案给我看(推诿拖拉本来有方案的而故意不给我看)。要求看打分情况。李守强从电脑调出一个表6个人的打分情况。当时我提出来我支过教要加2分,李守强当着徐绍江的面说任现职从9档进8档算起。我要求把打分情况照相或者打一份给我。李守强说不行。但是可以看。我要照相他就把电脑屏文档给关了。我要求要1份设置方案也说不行。此期间许绍江和李守强都一直在场。李守强说回家做饭吃走了。许绍江说有个会叫我第二天来(塘塞)。
10月11日,9点左右,我到校长办公室,门关起的,我敲门,没人在。我打电话给李守强,通了未接。我又打电话给许绍江,说在开会。10点过我又去校长办公室等。期间去过几次。快11点的时候许绍江来了。又叫我下午2点来。2点到办公室,徐绍江不在,李守强复印给我设置方案。又莫明其妙的复印一份补充意见给我(临时出的)。当时我提出补充意见是临时出的。我说把打分情况打给我,他说不行。过后我打电话给许绍江,李守强才把一表打分情况打给我(打分情况明显有错,敷衍塞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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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1
17:21:09 王坤子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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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4
16:49:14 古蔺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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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2
09:16:29 古蔺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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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5
22:24:27 王坤子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2-12 09:16:29
古 蔺 县 教 育 局 回 复:
王坤子反映的情况:
1、学校针对王坤子出补充意见实际上是利用职权针对个人施行打击报复。如果不出补充意见按照东新中学实际情况是应该王坤子享有的权益。就因为这样才出了补充意见。出补充意见同时也证明按照东新中学实际情况是应该王坤子享有的权益。
经查,东新中学去年(即2013年)小等级晋升工作结束后,多名教师向学校反映:小等级晋升涉及的时间较短,不应该把工龄、教龄、校龄等作为依据,应当主要考核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所以2014年8月,学校参照教师的意见,临时制定了《东新中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补充意见》,但《东新中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补充意见》未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在教育局主持下,补充意见于2014年10月13日作废,并按原学校方案打分,王坤子得分较低,有一定差距,未获晋级资格,不能说明是学校打击报复王坤子。
2、教育局的处理实际上是违背了东新中学的实际情况。教育局采取挖字眼来袒护东新中学。东新中学一直以来是以9档进8档作为任现职。而且当到学校领导的面我部清楚过,因为我想加支教的2分。
教育局在处理王坤子信访事件中:1、及时到校处理:办理人接到反映当日即赶到学校调查处理;2、认真核查:两次按学校原方案重新打分(打分结果与东新中学第一次打分结果相同);3、公平公正:东新中学使用未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的《东新中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补充意见》,教育局领导立即批评纠正。原学校方案中明确规定按“现职”以来打分,教育局主张按方案进行应该是正确的,不能凭单方满意。任何一位教师,如努力工作,有好的教育教学效果,得分就应有相应的优势。
3、关于签字问题:教育局领导说明签字只是反映以这种方式打分的结果,不代表整个事情的处理结果,出于尊重上级。
教育局第二次核查是由监察室主任、党群股股长,人事股工作人员和信访人在场亲自监督下,再次将所有参与晋级的人员得分清零后按照学校原方案重新打分,打分结束后所有人员签字认可,在场人签字表示认同自己亲自参与,并不影响打分结果和调查处理结论。
综上所述:今后学校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凡涉及教师利益问题,应严格按相应文件精神和程序操作。更需对老师加强政策宣传、解释、沟通工作,相互理解,消除误会,共同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015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