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在纳溪区购买社保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实话实说~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2-01 22:49:17
咨询纳溪区合面镇当满50岁后社保怎么交?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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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1
22:49:17 实话实说~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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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2
15:00:12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2-03
21:26:00 纳溪区 已回复 -
4
2015-02-03
23:13:03 实话实说~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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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2-03 21:26:00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你好!收到你提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现对你的建议作如下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川人社发【2013】54号、川劳社发【2006】17、18号等政策规定,现就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没有参加城乡居保的50周岁以上的女同志,不能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国家规定:法定退休年龄为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60周岁)。
二、没有参加城乡居保的50周岁以上的男同志,可自愿在我区申请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可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
三、已正常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至60周岁以内的人员,可按54号和28号文件规定,按不重复缴费的原则,以正常参加我市城乡居保的缴费年限为补缴年限,一次性补缴相应年度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感谢你对纳溪区人社事业的关注。如需进一步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政策,请电话咨询纳溪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基金征收股,联系电话:0830-4295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