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有关教师调动的问题
- 问政网友:sqq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2-02 08:20:26
您好,我听说龙马潭出台了相关政策,针对在龙马潭区内的教师,如果夫妻双方两地分离,只要一方在龙马潭内工作满三年,无论另一方教育局是否同意调离,都予以接收,不知道纳溪针对夫妻双方不再同一区工作的情况,是否有相应政策,如果没有,纳溪对这类情况如何处理?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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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2
08:20:26 sqq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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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2
15:00:19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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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2
15:35:38 纳溪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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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2-02 15:35:38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
网友:
你好!我局收悉你的问题,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我区夫妻一方系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另一方在外区县工作,系在编人员,可申请调入我区乡镇学校。如有其它问题,请与我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830—428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