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物业费收取时间疑问
- 问政网友:周而复始
- 问政对象: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19-11-18 16:11:51
物业费该不该交的问题?在县城买了房,没装修,没入住是否也要交物业管理费?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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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8
16:11:51 周而复始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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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9
15:22:29 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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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15:19:31 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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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19-11-22 15:19:31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网友:
您好!您咨询“物业费收取”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阅您反映房屋网签备案合同,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按照《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交付之日的次日计算的规定,因此您所购买房屋应从2018年1月1日起缴纳物业服务费。
11月19日,就上述情况与您进行了沟通,您无异议。如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830-2931252。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