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医保政策
- 问政网友:TSINGTAO1903
- 问政对象:合江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19-11-19 16:35:14
在泸州医保是缴纳多少年才能在退休的时候一直享受呢?如果中间出现断缴的情况该如何计算呢?还有男女职工是不是缴纳年限不一样,如果正式退休时没有交齐规定的享受年限,是一次性补缴还是自然交齐剩余年限呢?麻烦医保局领导给予解答下,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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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9
16:35:14 TSINGTAO190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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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
15:58:26 合江县医保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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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
17:37:18 合江县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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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16:20:42 合江县医保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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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16:27:30 TSINGTAO1903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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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19-11-22 16:20:42
合江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咨询医保政策问题”的回复
TSINGTAO1903:
您好!你通过泸州网络问政平台提出“咨询医保政策问题”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泸市府发[2017]46号)文件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1996年12月31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退休时应办理医保清算,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选择继续缴费或一次性补缴费至规定年限。
合江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