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城镇医保独生子女优惠政策
- 问政网友:xiaoguiyuan
- 问政对象:泸县卫生健康局
- 提问时间:2019-11-19 21:34:05
请问今年独生子女城镇医保,是子女优惠还是独生子女双亲享受优惠?独女18岁以上,父母是否享受城镇医保优惠?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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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9
21:34:05 xiaoguiyuan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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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
11:53:52 泸县卫生健康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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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8:48:33 泸县卫生健康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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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17:58:28 泸县卫生健康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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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卫生健康局
- 回复时间:2019-11-22 17:58:28
网友:
您好,收悉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城镇医保独生子女优惠政策”的问政,我单位于11月22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泸县独生子女本人及其父母享受医疗保险优惠政策的条件是:泸县户籍;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子女未满18周岁;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综上,200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子女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其子女可以享受2020年的医疗保险优惠政策。独生子女已满18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其子女不再享受医疗保险优惠政策。
如仍有疑问,可到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咨询(电话:8191346)。
泸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