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小区建筑外立面安装雨棚、安全防护措施的具体要求
- 问政网友:西陆女巫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19-11-21 10:21:15
你好!海上威尼斯位于龙马潭区民兴路,地面以上建筑总层数32层。先业主申请在符合《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装雨棚、隐形安全网。但是物业确不允许安装任何防护措施(含隐形安全网、紧贴墙面的安全措施)。请问物业有权利禁止业主吗?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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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1
10:21:15 西陆女巫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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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6
08:31:27 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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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6
08:37:42 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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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19-12-06 08:37:42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标准》第七条规定: 临街建筑物和非居民住宅小区原则上不得设置防护窗、防护网等防护设施,确需设置的,不得影响消防安全和相邻权,不得超出建筑物外立面,且只能设置拉闸式、内置式或隐形防护窗、防护网;其他区域设置防护窗、防护网等防护设施不得超过墙面60cm,不得影响消防安全和相邻权;同一街区(小区)设置的防护窗、防护网应当保持规格、色调统一。物业管理区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采取居民自治方式,制定严于本项规定的防护窗、防护网的设置标准。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局电话(0830——2703862)。
龙马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