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hunterau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5-02-03 12:11:36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
七、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已经缴纳2015年档案保管费的会不会退还?如果能退怎么办理退费?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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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3
12:11:36 hunterau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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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4
14:42:57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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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5
10:34:15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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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6
12:58:15 hunterau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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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5-02-05 10:34:15
网友您好:
自2015年1月1日起,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取消了档案管理相关费用。如果你的档案保管费多交了,可以凭借当时出具给你的发票,到中心办理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