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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国道353征地拆迁补偿

  • 问政网友:小男孩
  • 问政对象: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 提问时间:2019-11-27 20:09:17

江阳区方山镇云峰村5社,国道353要拆迁房屋,说赔偿1050一个平方,这个就不说了,地基补偿5000元,我想说5000哪里可以买得到地修房子?

问政跟踪
  • 1 2019-11-27
    20:09:17
    小男孩 已问政
  • 2 2019-12-10
    14:47:34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已受理
  • 3 2019-12-11
    10:55:13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阳区分局
  • 回复时间:2019-12-11 10:55:13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国道353建设项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属道路线型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和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按《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线型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9号)文件规定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补充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8﹞57号)文件规定执行。泸市府发﹝2017﹞9号文件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房屋拆迁户人员未农转非或该户未全部农转非的,其房屋拆迁采取自拆自建办法安置,宅基地由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征地单位一次性补助拆迁户新选址附着物补偿费5000元。因此,该5000元是拆迁户新选址附着物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