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古蔺县代课教师生活补贴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151****2398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2-04 00:02:19
关于古蔺县认可备亲临代教师和乡镇学校自请临代教师的政策依据是什么?县教育备案的临代教师为什么不公示?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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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4
00:02:19 151****2398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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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4
17:03:47 古蔺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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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2
09:19:24 古蔺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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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2-12 09:19:24
古 蔺 县 教 育 局 回 复:
2004年11月,古蔺县人民政府印发《古蔺县教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加强临代教师认定、清退、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古府发[2004] 166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古蔺县从2004年起对乡镇自请的代课教师予以认定、清退,到2008年彻底清退乡镇自请代课教师。乡镇代课教师的清退到2007年,2008年应该清退教龄在10年以上持有《农村民办教师证书》、《古蔺县教办代课教师准聘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1994年市教委颁发的《教师证》等证件的人员,但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此规定,2008年应清退的人员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以上,除本人自愿或按《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可以解聘的以外,一般情况下不得解聘。据此,县上将未清退的代课教师作为县上已备案代课教师长期聘用。
2015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