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物业收费标准
- 问政网友:Dzl
- 问政对象:纳溪区发改局
- 提问时间:2019-12-04 21:07:02
请问现在泸州市关于物业收费有没有明确的标准,我看到之前规定的,普通高层商品房具有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最高收费1.5元/平方,为什么现在有超额收费的?是我理解错了吗?小区为泸州绿地城,他的收费为1.8元/每平方米
问政跟踪
-
1
2019-12-04
21:07:02 Dzl 已问政 -
2
2019-12-06
17:09:04 纳溪区发改局 已转交 -
3
2019-12-09
10:00:46 纳溪区发改局 已受理 -
4
2019-12-09
10:10:30 纳溪区发改局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发改局
- 回复时间:2019-12-09 10:10:30
网民朋友:
您在网上“咨询物业收费标准”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前期物业收费列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根据《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泸纳发改价格〔2013〕3号),纳溪区前期物业收费标准(电梯住宅)为:一级不高于1.50元/平方米.月,二级不高于1.30元/平方米.月,三级1.00元/平方米.月。后期物业收费标准由企业自主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