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贷款购房相关政策
- 问政网友:张小强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9-12-17 20:50:05
尊敬的泸州市公积金中心领导,您好!
我现在在泸州某单位工作,已连续缴满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并于2017年年底在泸州某区县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房,因妻子在贵州省遵义市工作(公办学校正式教师),公积金也是在遵义那边买的,目前未缴满一年。目前我们考虑明年等妻子公积金缴满一年且我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尾款以后,能不能把妻子在遵义那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款转到泸州这边来、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泸州市辖区购买商品房(目前泸州这边政策好像是夫妻双方可以共同通过公积金贷款最高贷40万),妻子名下无房产。如果可以把公积金转过来,如何办理。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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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20:50:05 张小强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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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8
15:12:2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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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0
17:00:2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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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9-12-20 17:00: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泸州户籍的缴存职工,公积金缴交在外地,在泸州购房是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职工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及近两年的缴存明细。
根据目前的贷款政策和您的情况,如果您配偶方户籍在泸州,公积金缴存在异地,以您为主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在结清原公积金贷款后,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贷款额度为40万元。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
若还有疑问,请拨打信贷咨询电话:直属业务部3114548、3127046;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176;纳溪区管理部 4213698;泸县管理部8181864;合江县管理部5261317;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古蔺县管理部7771562
更多信息请登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zfgjj.luzhou.gov.cn/”、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微博公众号“泸州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