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某职高教师生育孩子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gufeng31663166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2-10 16:30:45
我是纳溪区某职业中学校的一名在编女教师,现计划生育个小孩,关于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问题,想咨询以下三个问题:
1、学校没有为在编教师买生育险,只买有医疗保险,请问孩子出生时在医院的费用,是否按照医疗保险报销,有无特殊限制?
2、我在学校任教的第一年,是作为外聘教师(非正式编制),学校为我买有一年的生育险,后成为在编教师后未继续购买,请问买的这一年生育险还能使用吗?
3、如果医保和生育险都能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哪个更合适;如果都不能,作为在编教师有无其他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的途径?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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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0
16:30:45 gufeng3166316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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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0
16:41:52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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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1
09:46:08 纳溪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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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2-11 09:46:08
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网友:
你好,你在泸州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所提“咨询生育费用报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市在职职工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包括生育费用;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未包括机关事业在编人员,因此,我区机关事业在编人员的生育费用由原单位原渠道解决。临聘人员生育保险断保后即不再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