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异地公积金转回泸州的问题

  • 问政网友:gufeng31663166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5-02-10 16:38:02

本人2013年在成都某公司工作,公司为我买了一年的公积金,未动。2014年至今在泸州某事业单位工作(在编),2015年用公积金贷款在江阳区买了套住房,请问2013年在成都买的公积金,是转回泸州还是取出,各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问政跟踪
  • 1 2015-02-10
    16:38:02
    gufeng31663166 已问政
  • 2 2015-02-10
    17:07:46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5-02-12
    09:21:10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02-12 09:21:10

离职后有新单位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将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到新单位账户中,需提交的资料有:

1、单位调动文件或解聘通知;

2、转入方公积金中心出具并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公积金接收函》;

3、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写转移申请并签字;

异地转移由原单位办理转出手续,所以还需不需要其他手续请详询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3108164 2361331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