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异地公积金转回泸州的问题
- 问政网友:gufeng31663166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5-02-10 16:38:02
本人2013年在成都某公司工作,公司为我买了一年的公积金,未动。2014年至今在泸州某事业单位工作(在编),2015年用公积金贷款在江阳区买了套住房,请问2013年在成都买的公积金,是转回泸州还是取出,各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问政跟踪
-
1
2015-02-10
16:38:02 gufeng31663166 已问政 -
2
2015-02-10
17:07:46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5-02-12
09:21:10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02-12 09:21:10
离职后有新单位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将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到新单位账户中,需提交的资料有:
1、单位调动文件或解聘通知;
2、转入方公积金中心出具并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公积金接收函》;
3、转移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面写转移申请并签字;
异地转移由原单位办理转出手续,所以还需不需要其他手续请详询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3108164 2361331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