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下商业按揭住房贷款购房公积金提取问题
- 问政网友:QA201031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9-12-26 16:39:06
领导好: 我们买房是用的商业贷款,今年单位给买了公积金,想问一下那个还贷满12个月后申请按年还贷提取公积金如何操作?谢谢领导!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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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6
16:39:06 QA20103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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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7
08:42:39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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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1
17:39:09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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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9-12-31 17:39:0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12月26日咨询的信件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现有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 缴存职工及配偶使用商业银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改善性住房(第二套住房)的,从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满12个月以后,可申请按年提取不超过上年还贷总额的公积金(含部分提前还款、全部提前结清金额)。
提取周期为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移作下一周期,支持多周期提取。
商业贷款还贷提取所需材料为:①《个人住房借款合同》(2017年11月公积金中心新系统上线后首次提取时提供,档案采集、录入信息后,以后年度不再提供);②银行近3个月的还款明细加盖银行业务章原件;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本人有效银行卡原件。若本人为借款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直属业务部:3108164 2361331 3102791 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4213698 泸县管理部:8183975 合江县管理部: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7211062
更多信息请登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zfgjj.luzhou.gov.cn/”、
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微博公众号“泸州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