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第三套房可否使用公积金贷款
- 问政网友:朱幺儿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9-12-30 10:28:16
市公积金中心:
1、本人目前已有两套住房,均为商业贷款按揭房;现准备将其中一套按揭房提前还清剩余贷款后,是否可以按揭第三套房;如果可以按揭,能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2、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单位有公积金缴存,今年尚未提取公积金余额,最新一次提款为2018年6月。如果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何时可以申请贷款?可贷款金额是多少?首付款比例是多少?贷款是执行公积金首套房利率还是二套房利率?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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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10:28:16 朱幺儿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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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17:47:32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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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7
17:50:43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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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
11:11:26 朱幺儿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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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0-01-07 17:50:43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是认房认贷,家庭第三套住房不支持公积金贷款。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
若还有疑问,请拨打信贷咨询电话:直属业务部3114548、3127046;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176;纳溪区管理部 4213698;泸县管理部8181864;合江县管理部5261317;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古蔺县管理部7771562
更多信息请登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zfgjj.luzhou.gov.cn/”、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微博公众号“泸州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