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个体医保缴费问题
- 问政网友:183****5664
- 问政对象:江阳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01-06 14:29:04
医保停保后超了三个月,现在个体缴费不是369元每个月吗?我用手机APP缴费为什么是5244元呢?如果在这个期间,工作的地方邦我缴社保和医保,那我个人缴的医保是否能退回?退回是现金吗?还是返到个人帐户上。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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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6
14:29:04 183****566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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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6
14:52:30 江阳区医保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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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6
17:43:22 江阳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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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6
17:43:54 江阳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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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01-06 17:43:54
网友您好:
你好!你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咨询个体医保缴费”已收悉,我单位已于1月6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0年度个体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5244元/年,如在此期间你在单位参保,可在单位为你参保缴费的上月申请个人缴费退费。以上内容已通过电话回复,问政人表示满意。
感谢你的来电,祝你生活愉快!
泸州市江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