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提取的问题
- 问政网友:570358751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0-01-08 20:57:19
尊敬的领导你好,本人以前是泸县一单位的职工,后因个人原因辞职,住房公积金进入封存状态,即将封存有半年时间了,请问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证明?
问政跟踪
-
1
2020-01-08
20:57:19 570358751 已问政 -
2
2020-01-09
16:54:03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20-01-14
17:21:31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0-01-14 17:21: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1月8日咨询的信件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沟通联系,您咨询的是离职提取公积金的问题。按照现有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职工在本市新单位工作,在新单位为该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原单位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职工在市外新单位工作,向公积金缴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进行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未在新单位继续缴存的,封存半年后可申请提取。
离职提取所需材料为: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本人有效银行卡原件。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直属业务部:3108164 2361331 3102791 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4213698 泸县管理部:8183975 合江县管理部: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7211062
更多信息请登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zfgjj.luzhou.gov.cn/”、
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微博公众号“泸州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