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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江阳区蓝田红光村土葬费有关问题

  • 问政网友:Desire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02-17 08:16:39

江阳区蓝田镇红光村这边的村长,村民去办事,需要村上盖公章,却会因为经济条件有点拮据,延迟了土葬费的缴纳,但和分队长都是熟人,叫分队长先行垫付,分队长也答应了,也转告给了魏支书,但魏支书以没有缴纳土葬费为由,拒绝给村民的申请资料盖章,他说:“把土葬费交了再说。” 我有一点搞不明白,为什么他那么在意这个土葬费,而且钱收了也没有给出任何财政收款的发票发下来。而且各个地方收的钱还不一样,纳溪那边有收800的我们这边收的1000,有些地方又没收。有没有什么规定,可以收这个钱呢,而且收了钱为什么也不给发票呢?

问政跟踪
  • 1 2015-02-17
    08:16:39
    Desire 已问政
  • 2 2015-02-17
    09:08:34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5-02-26
    16:47:33
    江阳区 已回复
  • 4 2015-03-01
    08:12:24
    Desire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02-26 16:47:33

蓝田街道办事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泸江府办函[2013]32号文件要求,江阳区辖区内违法土葬行为处罚标准统一按1000/具收取,统一使用加盖区民政局公章的《四川省行政、刑事处罚罚没票据》。蓝田街道对违法土葬行为处罚款要求群众到街道办事大厅主动缴纳,现场出具《四川省行政、刑事处罚罚没票据》,对部份群众不能到街道来的,由村、社干部先行代为收取后,到街道出具《四川省行政、刑事处罚罚没票据》,然后将票据带回转交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