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生育险报销问题
- 问政网友:袁正林
- 问政对象:江阳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01-13 16:57:31
情况说明:本人(姓名:袁正林 性别:男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蓝滨城悦府),生育参保状态:正常参保(2019-07-31)。媳妇(岳芳)与2019年12月12日在泸州市人民医院剖腹产生子。如需详细住院资料我另传。注明:只有我买了生育险时间不满9个月,媳妇没买生育险。
咨询:我这种情况可以报销生育险吗,如果可需要什么流程和资料。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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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
16:57:31 袁正林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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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6
08:31:42 江阳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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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9
10:32:09 江阳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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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01-19 10:32:09
网友袁正林:
您好,“关于您咨询生育保险报销”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泸市医保发【2019】67号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1、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两项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其职工生育(含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应连续缴费满9个月及以上。您是2019年7月31日参加生育险的,参保未满9个月,所以不能报销生育险。具体咨询电话:3122092。
以上内容,江阳区医保局已电话联系袁正林予以解释,袁正林表示满意。
江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