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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异地公积金买房贷款

  • 问政网友:淦烁煜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0-01-16 20:15:09

 您好!!!

本人户籍泸州市江阳区人,目前在居住泸州,从2012年工作起单位有购买成都公积金,期间有断缴。今年10月起新公司重新购买公积金,但购买地在广州。(期间本人更名过一次,成都公积金为曾用名购买,且该账户已经注销,但卡内还有些许余额,现广州公积金为现用名购买)介于以上问题想咨询:

1.可否申请异地公积金货款?当地公积金货款对缴交公积金时间是否有要求,最少要缴交多长时间或者说公积金账户要多少钱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货款?

2.关于公积金货款申请额度如何计算?

3.若能贷款额度不够可否使用混合贷?两者的利率怎么算?


问政跟踪
  • 1 2020-01-16
    20:15:09
    淦烁煜 已问政
  • 2 2020-01-17
    16:49:11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20-01-21
    16:16:38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0-01-21 16:16: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存。如果缴存时间有中断的,从重新开户并缴存的日期起算。

       泸州户籍的缴存职工,公积金缴交在外地,在泸州购房是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提供职工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及近两年的缴存明细。单方缴存的职工申请异地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5万元。

       目前我市在主城区开展组合贷款的银行有建行、工行、农行,在主城区的签约合作项目,委托贷款银行有以上三家银行之一的,购房人均可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商业性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的相关利率执行。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

       若还有疑问,请拨打信贷咨询电话:直属业务部3114548、3127046;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176;纳溪区管理部 4213698;泸县管理部8181864;合江县管理部5261317;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古蔺县管理部7771562

       更多信息请登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zfgjj.luzhou.gov.cn/”、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