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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建议泸州相关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治霾措施

  • 问政网友:报料台
  • 问政对象:市生态环境局
  • 提问时间:2015-02-26 15:04:45

2月25日下午,四川省政府第77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办法》就工业废气粉尘污染、施工道路扬尘污染、车辆船舶排气污染和露天焚烧烟尘污染等污染源提出一揽子具体防治措施。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行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岗位责任制,将环境空气中灰霾控制作为主要指标纳入目标绩效管理。

《办法》出台了,关键是执行与监督,泸州的空气质量是老百姓比较关心、议论的热题。希望政府相关的部门与单位,找准泸州市灰霾天气逐渐增多的原因,有的放矢。

问政跟踪
  • 1 2015-02-26
    15:04:45
    报料台 已问政
  • 2 2015-02-27
    16:27:10
    市生态环境局 已受理
  • 3 2015-02-27
    16:31:45
    市生态环境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 回复时间:2015-02-27 16:31:45

      你好,根据我市地形地貌特别,加之受冬季气候特点影响,我市长、沱两江极易形成水蒸气屏障,静风频率也高达30%,大气扩散能力减弱,输入型污染加剧了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在冬季我市极易形成灰霾天气。此外,要治理灰霾天气,不仅仅是环保局一个部门能彻底解决的,涉及到市政府多个部门,如发改委、经信委、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

      我市自2012年以来,每年均要开展以扬尘为重点的城区大气污染整治。刘强市长、刘云副市长、张文军副市长等市领导多次带队开展现场检查,专题召开会议对大气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先后成立了泸州市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泸州市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污染控制领导小组,制发了《泸州市城区扬尘污染集中治理工作方案》(泸市城管委〔2013〕1号)等文件,明确了市级相关部门和三区政府的职责,促进了扬尘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其中住建部门牵头开展工地扬尘污染整治,环保部门牵头开展工业烟粉尘污染整治、公安部门牵头开展机动车扬尘(尾气)污染整治、城管部门牵头开展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整治。我市投资50多万元安装了“电子眼”,对建筑工地实施了全程监控,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确保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监察局、市治理办配合,共同制定了《泸州市2014年度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考核办法》和《泸州市大气污染整治督查方案》。按照两个文件的规定,从2014年2月起,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每周不少于一次对三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重点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市政府督查室以督查通知书的形式责成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同时,将周检查和月督查的情况折算为责任单位的月考评分值,此分值纳入市政府对三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和实施效能问责的依据。

市政府已制定了《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2014-2017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将对工业企业烟粉尘污染、建筑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等开展综合整治,通过采取划定“黄标车”禁行区、秸秆禁烧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节能环保准入、调整能源结构、加快企业技术改造等具体措施,力争到2017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浓度值下降20%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同时,我市还制定了《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4年度实施计划》,各区县政府也在组织编制和实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推进。

希望此答复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