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关于医保缴费问题

  • 问政网友:阳光公正
  • 问政对象:市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01-28 20:41:56

现在因为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特殊时期,我没有上班了,最近都会待在家里,具体看政府部门对疫情的控制,但是医保需要自己缴费购买,可是手机上点开缴费,直接就是2020年一年的费用,怎么可以这样子呢,最好是一个月一个月的缴费,在手机上缴,减少出门带来的风险,希望领导想个办法,替老百姓想想,要是我缴了一年的费用,后面疫情控制住了,我又去上班了,那我不是就交两次了吗?急切盼回复

问政跟踪
  • 1 2020-01-28
    20:41:56
    阳光公正 已问政
  • 2 2020-02-03
    10:05:37
    市医保局 已受理
  • 3 2020-02-05
    17:06:11
    市医保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02-05 17:06:11

问政朋友:  

      关于《医保缴费问题》的问政,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8]2 号)规定:个体参保人员按自然年度缴费,缴费时间为每年 9 月1 日至 12 月 31 日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中断缴费,中断后重新缴费的视为新参保人员。个体人员若重新就业,由单位统一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退还个人重复缴纳部分。

       二、在单位为你缴费前,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新单位《职工医保人员增加表》(单位盖章)等相关资料到你以个体身份参保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

      我市医保的相关政策可在泸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luzhou.gov.cn/)和智慧泸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也可到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咨询或直接拨打我局管理科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30-312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