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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就纠正户籍错误的第三次问政

  • 问政网友:川泸鸣人
  • 问政对象:市公安局
  • 提问时间:2015-02-26 22:27:45

  2015年2月26日上午,我手持泸州市公安局给予我的网络问政原文复印件先后到合江县公安局合江镇派出所和合江县公安局户政科现场问政,了解关于户籍上的出生日期被搞错了应该如何更正的问题。我没想到现场问政的回复与网络问政的回复在同样属于泸州公安局管辖的部门,竟然在“打架”,给予我的答案完全相反!

  2014年7月25日,人民网发布了这样一条消息:《公安部推出十六项便民措施 民警办理户口需终身负责》。十六项便民措施的第一项明文规定“一、提高户口办理时效。实行户籍窗口首接责任制,落实民警办理户口终身责任。对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事项。对群众更正户籍登记信息的申请,原登记信息存在明显差错的,按照实际情况立即更正;需要调查核实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核实办理,情况不属实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更正及理由。”

  我在看到以上报道后,曾于2014年7月25日以《泸州什么时候执行公安部十六项便民措施》为题和于2014年11月21日以《纠正户籍错误应由谁来承担主要责任》为题,两次在泸州新闻网网络问政栏目向泸州市公安局问政。2014年12月1日,泸州公安局给我的最后回复是:“ 公安部的十六项便民措施与《泸州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手册》并无冲突,只要能提供证明年龄错误的真实有效的原始依据,公安机关会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更正。”

  得到泸州公安局以上网络问政回复后,我历时两个多月,终于找到了“能提供证明年龄错误的真实有效的原始依据”。可是当我把这些依据提供给泸州市公安局领导下的合江县公安局合江镇派出所后,该所经办人员经请示泸州市公安局户政大队管户籍的领导同志,给我的回复却是不予以更正。合江县公安局的人还问我是泸州公安局的哪个人在网络问政上给我作的问政回复的。这让我感到哭笑不得了:白纸黑字,泸州公安局给我的网络问政回复在泸州新闻网上就可以查到,上面的署名是“泸州市公安局”,这还需要我回答是哪个人回复的吗?我希望泸州市公安局能给我个明确的回复:你们在网络问政上和在现实问政中给予群众所作的同一问政内容的回复,是否能够做到一致。

问政跟踪
  • 1 2015-02-26
    22:27:45
    川泸鸣人 已问政
  • 2 2015-02-28
    11:12:00
    市公安局 已受理
  • 3 2015-02-28
    11:16:34
    市公安局 已回复
  • 4 2015-02-28
    13:43:24
    川泸鸣人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安局
  • 回复时间:2015-02-28 11:16:34

经电话联系了解到由于咨询人属于公务员,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有关通知精神,自20061015日起,对由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人员)更正出生日期的申请,均不予办理。因此您的出生日期不能更改。

您在网络问政上没有注明您属于公务员,因此就回复您“能提供证明年龄错误的真实有效的原始依据,公安机关会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更正”,在派出所办理现场您说明了您是公务员,因此回复您“不予以办理”,因此现场问政和网络问政不存在“打架”的问题。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成年人申请更改出生日期在提供申请材料时必须出具非公务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单位证明材料。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