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前列腺癌药品报销手续流程
- 问政网友:陈芳
- 问政对象:叙永县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0-02-05 16:39:56
您好,我爸爸是叙永县摩尼镇的一户农民,去年查出前列腺癌已在泸州医学院做了切除手术,想问下这属于特种大病报销比例是多少?还有就是后期服用比卡鲁胺控制病情,我已打过电话咨询医保局查过比卡鲁胺这个药说可以报销,请问需要如何办理手续?因为之前我爸爸去年已经来过办理过一次手续但最终还有没能报销药品,但本人初八打过电话,客服人员明确告知我这个药可以报的!就是可能手机没有办对?需到么尼镇上什么部门办理手续?望告知详情,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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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5
16:39:56 陈芳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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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8
09:54:34 叙永县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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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0
18:01:31 叙永县医保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0-02-10 18:01:31
陈芳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前列腺癌药品报销手续流程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现行医保政策,比卡鲁胺属于乙类药品,如果是住院期间使用,可以直接在医保定点医院享受现场报销,报销比例和当次住院报销比例一致;如果需门诊使用该类药物,需办理Ⅱ类门诊特殊疾病备案,申请备案所需材料为:《病情证明》或《出院证明》、检查报告单、医院填写并盖章的《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认定申请表》、《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II类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方案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县行政审批局医保局窗口办理备案,也可以将以上资料发县医保局邮箱lzsxyxybj@163.com申请办理。备案成功后,一个自然年度内,治疗Ⅱ类门诊特殊疾病所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承担起付标准600元后,按75%比例报销。
若您还有疑问,请致电叙永县医保窗口0830—6227922, 或者关注“智慧泸州医保”、“叙永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感谢你的咨询,祝你生活愉快!
叙永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