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困难户怎样申请低保
- 问政网友:哩哩啦啦
- 问政对象:打古镇
- 提问时间:2020-02-09 17:47:16
家里一家三口人。妈妈没有收入能力。弟弟有残疾读高中,姐姐在泸州上班。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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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9
17:47:16 哩哩啦啦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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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9
18:12:34 打古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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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1
10:48:40 打古镇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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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打古镇
- 回复时间:2020-02-11 10:48:40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目前我镇低保经办是按照《关于印发〈泸州市纳溪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四个办法的通知》泸纳民〔2018〕227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泸纳民〔2019〕104号执行。具体低保申请程序是:1、持有我区户口的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80元/月的,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困难印证材料;2、组织联村干部、(村)社区低保专干等不少于 2 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3、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结束后,镇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组织村(社区)进行民主评议。4、村(社区)民主评议通过(公示期为7日无异议)后,报镇低保工作审核小组初审,镇初审过并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为7日,公示有异议的,镇应再次调查核实)报区民政局审定,区民政局审核通过后从次月起开始享受低保待遇。如您对此还有不解之处可详细咨询纳溪区打古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4802019)或纳溪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4217156)。
感谢您对打古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如您还有疑问, 可来访或致电打古镇人民政府, 电话0830-48021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