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农村低保申请问题
- 问政网友:苹果qw
- 问政对象:纳溪区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20-02-12 09:34:47
请问2020年农村申请低保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把相关文件公示出来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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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2
09:34:47 苹果qw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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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2
10:31:17 纳溪区民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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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2
13:51:35 纳溪区民政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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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2
14:24:23 苹果qw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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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20-02-12 13:51:35
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一、申请农村低保的条件
我区现行低保政策,以户为单位,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农村380元/月)的差额进行补差。为体现对特殊群体的关怀,我区拓宽了单独申请的条件,重度一、二级残疾人符合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可以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低保,核算收入时只计算本人全部现金、实物收入,以及法定赡(抚、扶)养人应当给予的赡(抚、扶)养费。
二、办理流程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及提交其他材料→镇(街道)审查材料进行调查→镇(街道)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公示→镇(街道)拟定审核意见→区民政局作出审批决定→公示→资金发放。
三、低保政策文件公示情况
我局已于2018年10月23日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公示《泸州市纳溪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四个实施办法。路径为: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区民政局→所有信息的第2页第10条即可见公示内容。
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电话咨询我局社会救助股0830-42171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