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购车时发票少开了近两万元 请问如何维权?
- 问政网友:joyce
- 问政对象:市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15-03-02 20:52:41
您好,我年前在泸县买了一部小车,但是提车上户时发现他们车架发票少开了近两万元,我要求店家按实际购车价格重开发票,他们不同意,该怎么维权?
我有订车协议和购车发票等票据在手。
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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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2
20:52:41 joyce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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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4
16:40:00 市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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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4
16:45:34 市税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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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6
22:26:40 joyce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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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15-03-04 16:45:34
尊敬的纳税人:
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关注,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情形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纳税人可向购车地国税机关举报,由主管国税机关责令售车企业改正,重新开具发票,并可由主管国税机关处1万元以下罚款。
我们已将您的来信转泸县国税局阅处,泸县国税局征管科电话:08308180775,他们将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泸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