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提取问题
- 问政网友:Belleyao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0-02-16 21:06:59
两年前办理了离职 以前公司有购买住房公积金 但离职后一直没管过住房公积金 现在想租房 想问可不可以提取以前买的住房公积金来用呢?不是很了解这方面的事情。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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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6
21:06:59 Belleyao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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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15:16:38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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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7
17:20:4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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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0-02-17 17:20:4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月16日咨询的信件收悉,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与您电话沟通联系,您咨询的是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问题。按照现有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若还有疑问,请拨打归集咨询电话,谢谢!
直属业务部:3108164 2361331 3102791 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004
纳溪区管理部:4213698 泸县管理部:8183975 合江县管理部:5261746 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 古蔺县管理部:7211062
更多信息请登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zfgjj.luzhou.gov.cn/”、
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微博公众号“泸州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