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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医保卡可以异地转移吗

  • 问政网友:57449908
  • 问政对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提问时间:2015-03-03 11:33:10

你好:

我以前在宜宾工作,现在在泸州工作。我的养老保险已从宜宾转入泸州,但是我医保上的钱已不能使用,我想请问下,医保上的钱是不是也自动转入到泸州医保上。我原来在宜宾的是医保跟养老保险一起的社会保障卡。盼回复,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3-03
    11:33:10
    57449908 已问政
  • 2 2015-03-06
    16:07:0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受理
  • 3 2015-03-10
    17:00:0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2015-03-10 17:00:03

网友您好:

 一、您咨询的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关系是不能自动转入新的工作地,必须在新的单位参保了职工医疗保险后,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按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2〕66号)文规定,新参保人员均在户口所在地或单位的所属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三、按四川省人社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22号)文规定,流动就业人员跨统筹的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应携带《参保凭证》(第三联)及身份证、医疗保险证等证明材料在3个月内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受理流动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并通过传真或加密邮寄等方式调取《参保凭证》(第一联)。因特殊原因无法传递的,由流动就业人员自行办理有关手续。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可在泸州医疗保险信息网(网址:www.lzyb.com.cn)查询、也可到各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咨询、还可直接拨打我局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科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30-3190803、0830--312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