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

  • 问政网友:18090883651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20-02-18 02:46:22

户口是江阳区,全款买过一套房子 ,现在想用公积金贷款再买套房子,属于二套房贷款吗 ,以及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是怎么认定的呢, 感谢回复。

问政跟踪
  • 1 2020-02-18
    02:46:22
    18090883651 已问政
  • 2 2020-02-19
    15:38:41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20-02-21
    15:30:15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20-02-21 15:30:15

尊敬的网友:

您好!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住房的套数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不支持职工家庭第三套住房贷款。如果您家庭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没有其他住房贷款记录,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认定为家庭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与缴存月系数挂钩。计算公式为“最高贷款额度×缴存月系数”。单笔可贷额度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情况、信用状况、购房价格、借款期限、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

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二手房(建筑年限15年以内)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25年,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所购房屋土地使用剩余年限。男性贷款年限与本人实际年龄之和不大于65岁,女性贷款年限与本人实际年龄之和不大于60岁。

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信任!

若还有疑问,请拨打信贷咨询电话:直属业务部3114548、3127046;龙马潭区管理部2522176;纳溪区管理部 4213698;泸县管理部8181864;合江县管理部5261317;叙永县管理部6225838;古蔺县管理部7771562

更多信息请登录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zfgjj.luzhou.gov.cn/”、微信公众号“泸州公积金”。